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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:监管网游需长效而非风暴

发表于:2024-04-29 作者:
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04月29日,赣江潮评特约评论员:梁江涛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对已出版运营的200多款包括网页游戏在内的网络游戏进行集中审查,对审查中发现有违规内容的网络游戏和企业予以严厉查处。 新闻出版总署的查处行动已见到阶段性成效,令人欣慰。截至目前,《美国1930》等45款

赣江潮评特约评论员:梁江涛

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对已出版运营的200多款包括网页游戏在内的网络游戏进行集中审查,对审查中发现有违规内容的网络游戏和企业予以严厉查处。

新闻出版总署的查处行动已见到阶段性成效,令人欣慰。截至目前,《美国1930》等45款未经审批的境外网络游戏被责令关闭,停止运营服务;《音乐情人》等26款存在低俗内容的网络游戏被查处;我要玩等27家网络游戏网站收到违规警告通知书,并被勒令限期整改;10家网络游戏网站负责人被诫勉谈话。而且还将拿出两个多月的时间对网络游戏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和清理,并作出相应处理。显然,已经动手和正准备下手的查处行动都是突击性的“风暴执法行动”,而对网络游戏的监管更需先建长效机制。

先要从制度上解决谁来管,管什么,怎么管的问题。就在几个月前,文化部搞了一个网络游戏的“打黑行动”,对诸如“黑帮”、“黑社会”、“黑手党”、“江湖”、“教父”、“古惑仔”等为主要题材,突出表现“黑社会”打、杀、抢、奸、骗等反社会行为,严重威胁、扭曲社会法制和道德规范的网游进行了突击性查处。而此前文化部还联合商务部对网上虚拟货币的流通作出规制。固然,新闻出版总署从互联网出版行政许可角度,文化部从文化产业管理角度,商务部从维护商业交易秩序角度介入网络游戏的管理,都是有法可依的。但这些监管行动无一例外的都带有“风暴”性质,而且就事论事,缺乏联动,这就需要有一部统一的法规规范各监管部门的职责,明确监管程序、监管者的权利、义务和责任,以防止政出多门,职责交叉,互相推诿,一曝十寒;更要遏制进入该管的不管,不该管的乱管,想什么时候管就什么时候管,热衷于突击查处而疏于常态化监管,违法违规行为很快就反弹的怪圈。

还得先有标准,然后才能对网络游戏进行鉴别和监管。如果发现没有许可证或查到有“黑帮游戏”嫌疑就一关了事,那么将不利于网络游戏这一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。当下,不少专家都在研究网瘾问题,显然,玩游戏成瘾不是每天玩几个小时就定个“瘾君子”,立马电击侍候那般简单。有人曾总结出网络游戏的“三宗罪”:一是无限性,游戏永远打不完;二是团伙性,比如打怪,一个人是打不赢的,一定要达到相当的人数一起打才行;三是主动性,电视、小说其情节与结局观者无法改变,游戏大不同,生杀予夺,为所欲为。可见,制定网络游戏的标准不能闭门造车。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,就得亲口尝一尝。监管者先得成为高级别的游戏玩家,否则就无法进入纵深的游戏界面,更别说对其内容了如指掌,并从诸多的流行游戏中为制定标准拿出样本了!

有鉴于此,监管部门不仅要“打虎上山”,还得制定好详细标准,越具体越好,将底线规定下来,什么样的游戏可通过审查,拿到许可证;什么样的游戏可通过修改达到标准;什么样的游戏必须责令关停等等,只有先立下规矩,便于操作,才能在监管中做到不偏不倚,一视同仁,才能使监管常态化,规范化和透明化,一方面严厉查处内容低俗的网络游戏,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净化网络文化环境,另一方面营造公正公平竞争的网络游戏经营氛围,维护和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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